北方網《律師幫辦》欄目合作律師——天津觀典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項喆律師解讀:
《意見》從盤活存量和引進增量兩個方面着手解決城市停車難問題,盤活存量方面主要是加強停車綜合治理和政府組織保障,鼓勵現有停車資源的開放共享,有效利用;引進增量主要是以停車產業化爲導向,通過放寬市場準入標準和簡化審批程序來引進社會資本,加快推進停車設施建設。
《意見》提出時我國面臨着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的停車難問題日益嚴重、城市小汽車保有量大幅提高、停車設施供給不足、擠佔非機動車道等公共資源,影響交通通行等難題。
《意見》出臺的目的是吸引社會資本、推動停車產業化來解決城市停車難問題。
《意見》的出臺具體上使以下幾個方面得到了改變:
1. 明確政府規劃引導
各地政府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並根據城市功能分區的區位特徵、用地屬性、公共交通發展等狀況,合理測算停車需求來制定停車設施的總體規劃。
地方應保障公共用地停車設施建設,當中心城區功能搬遷時騰出的土地應規劃一定比例預留用於停車設施建設。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同一地塊上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
明確停車設施建設的重點區域,通過盤活周邊停車設施存量和建設集約化停車設施等方式來緩解重點區域的停車壓力。
2. 完善管理體制機制,探索多種合作模式,有效吸引社會資本
鼓勵政府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PPP)模式,政府政府投入公共資源產權,與社會資本共同開發建設,採用放棄一定時期的收益權等形式保障社會資本的收益;允許在不改變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的前提下將部分建築面積用作便民商業服務設施,收益用於彌補停車設施建設和運營資金不足。
各地通過完善停車設施建設的市場準入標準,簡化行政審批程序及最大程度的減免停車設施建設運營過程中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措施來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到停車設施建設中來。
政府通過發行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設立引導停車設施建設專項產業投資基金等金融支持措施來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停車場建設上來。
營造良好的市場化環境,通過發揮價格槓桿的作用,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範圍,全面放開社會資本全額投資新建停車設施收費。
將停車產業納入高端裝備製造業清單,給予相關政策優惠,來吸引更多國內停車裝備製造企業來打造自主裝備品牌。
3. 鼓勵社會參與,盤活存量土地
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及個人可以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允許對外開放並取得相應收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負責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4. 提升停車信息化水平
各地加快對城市停車資源狀況摸底調查,建立停車基礎數據庫,實時更新數據,並對外開放共享;支持移動終端互聯網停車應用的開發與推廣,鼓勵出行前進行停車查詢、預訂車位,實現自動計費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因尋找停車泊位誘發的交通需求。
5. 加強運營管理,實現停車規範有序,改善城市環境
通過加強停車綜合治理來緩解路面交通擁堵情況保障公共停車場有效需求,打擊停車場違規經營行爲。
加強組織保證鼓勵地方設立專門的停車管理機構,國務院相關部委結合自身職責出臺相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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