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律師幫辦》欄目合作律師——天津觀典律師事務所劉蕊律師認爲:
一、商家口頭承諾亦具有法律效力?
商家口頭承諾亦具有法律效力,應全面履行。《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的,可採用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及其他形式。具體到本案中,商家向李小姐做出了牀墊終身保修的口頭承諾且李小姐接受,該口頭承諾即構成口頭合同,對商家及李小姐均具有法律效力,李小姐有權要求商家履行該口頭承諾。但考慮到口頭承諾存在舉證困難問題,一旦經營者拒絕履行口頭承諾,消費者往往因無法提供證據而難以維權。因此,爲了避免糾紛及舉證不足需承擔不利後果的法律風險,建議消費者在經營者做出口頭承諾時,要求經營者就該口頭承諾出具書面文件,將“口頭承諾”轉化爲“書面承諾”。
二、更換後新產品的保修期如何計算?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14條規定,對於部分實施三包(即修理、更換、退貨)的商品,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因此,參考《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經營者爲消費者更換產品的,更換後產品的保修期亦應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而非自消費者購買更換前產品的時間起算。由此可見,本案中商家爲李小姐更換牀墊,但要求新牀墊的保修期自更換前牀墊購買時間起算的做法不合理。
三、消費者合法權益受侵害 如何維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面對權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可以通過如下途徑進行維權:(1)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請求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2)向產品質量管理監督局和工商行政部門進行申訴;(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