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律師幫辦》欄目合作律師——天津張盈律師事務所李惠律師認爲:
消費者在支付了900多元后,通過天貓商城從一數碼專營店購買小米手機一部,由此可推定消費者與數碼店之間構成了買賣合同關係,數碼店有義務向消費者提供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手機;如提供的手機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數碼店承擔商品更換、修理或退貨等法律責任。
因此,如消費者認爲數碼店提供的手機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其首先應確定自收到手機之日起是否已超過七天時間。如尚未超過七天,消費者有權要求數碼店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已經超過七天的,可以要求該店對手機進行更換或修理,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主張退貨,但消費者對手機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對於作爲網絡交易平臺的天貓商城,因其公開向廣大消費者承諾“七天無理由退貨”,如該承諾相較於數碼店的承諾更有利於消費者,則消費者有權在收到手機之日起七日內無理由要求天貓商城退貨;而如果消費者無法聯繫到數碼店的原因是由於天貓商城提供的聯繫方式無效的,消費者也可向天貓商城主張損害賠償。
就維權手段而言,消費者可先就退貨問題與經營者或天貓商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消費者協會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消費者也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維權,但具體訴訟方案需結合相關證據來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