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陽“李浩囚禁性奴案”
2011年9月,河南洛陽警方偵破了一件離奇大案。河南省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職工李浩,利用地下室作掩護,在深達6米的地下挖出一個地窖。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裏,李浩從洛陽市不同的KTV、小美容美髮、按摩店等場所,以招嫖爲名誘騙6名女子至此囚禁爲性奴,強迫女青年進行網絡色情表演。其間,李浩多次對女青年實施強姦並組織女青年外出賣淫,爲其牟取錢財。其中兩名女青年由於不聽李浩的話,分別被殺害和折磨致死,並埋屍洞內。 9月初,該案因一名逃出女子舉報而告破。
案件披露後,洛陽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郭叢斌向廣大市民致歉,洛陽市還成立了調查組,對案件偵破過程中暴露出的社區治安管理存在的問題等進行倒查追究。9月24日,洛陽市公安局西工分局副局長等4人被停職。
點評:此案中的一些謎團並未完全解開,從已有報道看,性工作者是受害者,在被囚禁和控制的時候,可能也參與了一些違法及犯罪行爲。如果她們在地牢中所受的身心傷害得不到憐憫,這恐怕是又一重殘忍。
另外,“性奴”一詞抓人眼球,但女性當事人的聲音從未出現,令事件成爲可消費的都市恐怖傳說,“她們爲什麼不反抗”的古老問題再次出現,回饋於旁觀者的精神優越感,暗含的其實是對受害者的譴責。其實應該換個問題:如何避免此類事件發生?須知,從事灰色生計、不得見光的邊緣人羣,極容易受到暴力侵害,原因是法律和主流道德對她們持打擊和隔絕態度,她們缺少渠道對外求助和控訴,只能自求多福。
然而這些人就在我們中間,她們的安全絕非與他人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