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勾?
——南京治理“拆遷腐敗”深度調查
他們借機最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房屋拆遷,騙取巨額補償款;他們上下勾結、環環造假,團伙作案、集體分贓;他們只是村組社區乾部,卻能貪污受賄上千萬元。南京市紀委近年查處的150餘起“拆遷腐敗”案件,深度揭開拆遷領域“小官大貪”以權謀私的路線圖。
半月談記者調研中從南京市紀委獨家獲悉:2007年南京拆遷領域違法違紀案件涉案總金額461.9萬元,2008年是818萬元,2009年是1033萬元,到2010年已經高達3509萬元。針對“拆遷腐敗”高發態勢,南京市紀檢等部門重拳治理,嚴厲“亮劍”。
監守自盜大撈好處,拆遷乾部參與分羹
半月談記者調查中發現,拆遷領域的腐敗案件作案手段有多樣化、智能化趨勢,犯罪類型由單一的行賄、受賄逐步向濫用職權、貪污、偽造國家證件印章等交織的復合型犯罪發展。
記者從南京市紀委了解到,在拆遷領域違法違紀人員的身份統計中,村組、街道社區乾部佔總人數的26.5%,普通動遷人員23人,佔15.6%,合計人數超過拆遷涉案人員總數的35%。
其中,既有社區主任、村支書、婦女主任、會計,又有動遷科長、動遷組長,均為參與組織、實施具體拆遷工作的一線人員,掌握拆遷政策,熟悉具體情況和拆遷流程,具有較強的業務性。
南京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龍翔在接受半月談記者采訪時指出,少數分管拆遷工作的黨員乾部,利用負責拆遷工作中房產調查、測算、談判、協議簽訂和補償款支付等職務之便,對請托人的前期調查、房產登記表、測繪圖等要件逐一造假,並采取訂立虛假補充協議、倒推拆遷面積、虛報拆遷戶口等變通方法弄虛作假,任意提高請托人的拆遷補償費標准,個人則從中漁利。
南京市白下區房產局原副局長周必燦在其任總指揮的多個拆遷工程中,大肆收受拆遷企業及其委托的社會人員、拆房工程承包人、介紹賄賂人等人的房產、汽車、現金等財物100餘萬元;繼任副局長楊三元上任僅一年內,就收受拆遷企業、委托人和介紹賄賂人等人財物數十萬元。
2004年10月,南京市中央商場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白下房地產拆遷有限公司對南京市雜技團所在地塊和中華劇場地塊實施拆遷,總拆遷款4500萬元,該項目現場負責人為白下房地產拆遷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軍。陳軍以拆遷戶名義制定虛假補償協議,共套取拆遷補償款50餘萬元,並將部分提現以他人名義騙取4套經濟適用房、騙購了1套中低檔商品房。
少數負責拆遷的乾部為多拿好處,甚至幫助不法分子介紹賄賂。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第一分局科長韓興根主動充當不法分子的拆遷代言人,先後向多名拆遷工作人員行賄近200餘萬元,其本人也涉嫌受賄100餘萬元;白下區公安分局光華路派出所所長陳某充當“說客”,極力促成金陵職業教育中心15畝廠房僅以30萬元轉讓,致使不法分子從中獲取拆遷補償款1500萬元;月牙湖派出所民警田某幫助社會人員張某疏通關系,並投資30萬元亂搭違建,事後獲取拆遷補償款90萬元。
經有關部門調查,由於少數拆遷人員收受賄賂後對拆遷項目審核放任監管,甚至同流合污,致使南京市白下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拆遷費用由原先預算的4.5億元提高至7.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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