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不懈的努力,在這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着手開展反家暴立法調研和論證、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最高法出臺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充分論證審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齡問題、河南省規定要求縣鄉女代表候選人比例不低於33%……
欣喜之餘,我們也看到,當前婦女發展和權益保護還存在不少突出問題。雲南李昌奎案暴露出同案不同判執法標準不統一、李陽家暴案反映出反家暴工作依然任重道遠、上海女中學生性交易案說明各界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還有待加強、洛陽“李浩囚禁性奴案”體現社會對邊緣人羣保護缺失、廣州聯防隊員涉嫌強姦案中媒體漠視隱私權的報道給受害人造成了二次傷害……
今日,本報梳理出2011年婦女權益十大新聞事件,並配以點評,從法治和女性視角討論與反思國家法度與婦女保護、家庭婚姻、社會道德等的關係,記錄下這一年關於男女平等的權益訴求與喜怒哀樂,潛移默化中推進公平正義,以求法律上的男女平等早日變成現實。
我國將充分論證審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齡問題
2011年2月27日,新華網報道,國務院辦公廳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來《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婦女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顯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統籌考慮就業形勢、性別平等、社會保障等因素,兼顧幹部與工人、在職人員與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各種情況,充分論證、審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齡問題。
在審議報告時,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結合我國人口老齡化發展加快的趨勢,根據不同行業、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相應的退休年齡,同時可以把提前退休的選擇權交給婦女,這樣既可以體現國家對婦女權益的特殊保護,又可以逐步解決男女退休年齡不平等的問題。
點評:男女同齡退休問題,每年“兩會”都會收到很多提案、議案和建議。與過去相比,這次政府部門的回覆應該說還是有一些內容可圈可點。雖然報告中的一些說法仍然讓人有不明確的感覺,但是,它畢竟明確地指出,性別平等是統籌考慮女性退休年齡諸多因素中的一項指標。而在解決問題的策略上,它也表現出了一種靈活的有彈性的姿態。顯然,婦女組織多年的呼籲正在發酵,政策制定者的性別平等理念有所提高,面對不同社會羣體的利益博弈,其心態更趨成熟。當然,我們無法就此太過樂觀。因爲我們並沒有看到解決問題的時間表。
男女同齡退休,是女性勞動者的基本公民權利,作爲國家政策,它牽涉政府、企業,以及相關利益羣體,確實需要充分的論證和民意支持。但是,性別平等已經成爲全球共識,在中國老齡化社會正在悄然襲來的今天,我們需要討論的顯然不應是這個問題是否存在,而是一個更具體更清晰的對策框架,它應該包括有時間表,以及建立起工作和監督評估機制,才能真正有效解決女性退休年齡問題。
與國家層面相比,地方政府的態度似乎更爲積極。繼2010年上海試水彈性退休制度後,2011年深圳又有舉措,在已經提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初審的《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草案)》中,女性退休年齡由50歲或者55歲退休的“一刀切”改爲了實行“彈性退休”制度,賦予了女性更多的選擇權。
可以預見,伴隨着更多的地方政府積極行動,推進性別平等,相關國家政策的出臺也就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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