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家現在正在申請限價房,戶籍所在地為河北區南口路6號內4號。我家是以家庭為條件申請限價房,母親退休,每月享受最低的退休金,父親沒有工作,家庭條件困難。50年來一直住在奶奶留在的公產房裡,房本面積不足60平米。
我家條件完全滿足限價房的要求,家庭名下沒有任何房產,只有奶奶的那套房子,但是因為奶奶去世,且公產房的房本已經超過有效期,目前奶奶去世後,房管站不針對已故人員辦理任何手續。
去河北區房管局辦理限價房手續時,提供了房本等相關資料,但是工作人員以房本過期且房主已故為由,拒絕受理。
但是不管這個房本是屬於我家也好,還是不屬於我家,我們的居住面積都<60平米,是完全符合規定的,且房本延期也無法辦理,不能辦理的證明,房本所在地房管站也拒絕出具,我們該如何纔能申請限價房呢?
目前我家提供的資料足以證明我家沒有房產,符合限價房申請條件,為何不予受理!
張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