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桌上能測血糖,毛絨娃娃也能測出『人體指標』!智能手表的『檢測』靠譜嗎?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津雲 作者:楊琳琳 編輯:張雅妮 2026-10-15 08:26:59

內容提要:一分鍾內,同一人、同一部位,兩款智能手表測出的血糖值竟相差一半;手表檢測的尿酸數值比三甲醫院血檢結果高出近90μmol/L;就連毛絨娃娃,也被『測』出了『人體指標』……記者調查發現,商家用大字宣傳健康檢測功能,卻用小字標注『非醫療器械』,以此規避風險。當健康焦慮遇上『黑科技』話術,消費者手中的智能手表,正在淪為一場精心包裝的消費陷阱。

津雲新聞訊:一分鍾內,同一人、同一部位,兩款智能手表測出的血糖值竟相差一半;手表檢測的尿酸數值比三甲醫院血檢結果高出近90μmol/L;就連毛絨娃娃,也被“測”出了“人體指標”——這是記者親測兩款智能健康手表時遭遇的荒誕一幕。此前,有網友發視頻吐槽,稱老人購買的智能手表,平放在桌面上,照樣“測”出血糖7.5mmol/L。

記者調查發現,商家用大字宣傳健康檢測功能,卻用小字標注“非醫療器械”,以此規避風險。當健康焦慮遇上“黑科技”話術,消費者手中的智能手表,正在淪為一場精心包裝的消費陷阱。

平放桌面也能測出血糖血壓?

智能手表健康檢測功能成雞肋

李女士(化名)的父親患有糖尿病,老人刷手機時看到一則廣告,稱某款智能手表能夠測量血糖,便讓家人為其購買。但李女士發現,這款手表的測量功能需要定期校准纔能使用。她將手表平放在桌子上,竟測出了血壓118/62mmHg。之後,李女士又陸續測試了其他功能,手表平放在桌面的狀態下又相繼測出“餐後血糖7.5mmol/L、總膽固醇3.65mmol/L、尿酸309μmol/L”等數值。“鐵證擺在面前,我父親卻還是要用,希望這類廣告不要再騙老頭了。”李女士說。

李女士父親購買的智能手環

湖北的王女士(化名)今年上半年購買了一款智能手環。她在使用中發現,手環測出的血糖數值與指血血糖儀測出的數值相差甚遠,便向客服諮詢。聊天截圖顯示,客服解釋稱,單次數據容易受姿勢、狀態、環境等因素影響,需要保持佩戴、多次測量綜合分析,連續使用後參考價值更高。

但王女士表示,自己已連續多日佩戴並多次測量記錄。客服隨後又改口稱,王女士購買的手表為昇級款,並非高配置,因此血糖誤差在“±2”左右。然而,王女士用手環測得的血糖值為5.2mmol/L,同期指血血糖儀測得數值為10.7mmol/L,兩者相差一半以上,已明顯超出客服所稱的“±2”誤差范圍。

王女士與客服的溝通記錄

在黑貓投訴平臺,記者以“血糖手表”“尿酸手表”等為關鍵詞搜索,發現100餘條相關投訴記錄。有消費者反映,其花費5000餘元購買的無創血糖手表,連續三天的測量結果與指血血糖儀的測量結果相差很大。也有消費者表示,其購買的智能手表,測尿酸、血糖等功能需先設置校准值再進行測量,但測量結果會隨校准值的高低上下浮動,並不准確。

更有消費者稱,自己不舒服時使用智能手表測量血壓為120/77mmHg,但實際血壓已達到182/112mmHg。“要是信了手表的測量結果,血管爆了都不知道。不管怎麼測量都是120,買了塊電子表?”

兩款手表同一位置檢測數據相差一半

毛絨娃娃也能測出“人體指標”

記者購買了兩款帶有健康檢測功能的智能手表。其中一款名為“TZWT智能手表”,售價448元。另一款“KPEP健康監測手環”,售價709元。

為檢驗智能手表的血糖監測功能,記者使用兩款設備先後為患有高血糖、脂肪肝、腎功能不全等多種基礎疾病的市民駱女士測量餐後兩小時血糖。記者先將“TZWT智能手表”佩戴在駱女士右手手腕,靜置數秒後,測得血糖值為4.5mmol/L;隨後又將“KPEP健康監測手環”戴到右手手腕同一位置,測得血糖值為8.5mmol/L。短短一分鍾內,兩款設備的測量值相差近一倍。為核實結果,駱女士隨即用家中的指血血糖儀再次測量,測得血糖值為7.4mmol/L。

兩款智能手表檢測結果對比

隨後,記者前往三甲醫院進行了靜脈血尿酸檢測。抽血完成後,記者在醫院將兩款手表佩戴至左手手腕,分別進行尿酸值檢測。“TZWT智能手表”顯示尿酸值為214.6μmol/L,“KPEP健康監測手環”顯示尿酸值為204μmol/L。但醫院檢測結果顯示,記者的實際尿酸值為292μmol/L,數據差異較大。

記者實測兩款手表尿酸檢測數據

記者又將兩款設備先後佩戴在同一個毛絨娃娃身上——玩偶沒有心跳、脈搏,不存在血液流動。然而,兩款設備的屏幕上,血糖、血氧、尿酸等一項項“人體指標”依舊“正常”跳出,數值甚至與真人佩戴時相差無幾。

兩款手表在毛絨娃娃上的測量結果

記者在體驗中發現,“KPEP健康監測手環”還具備“脈衝電療”功能,點擊進入該功能後,可以選擇減肥模式、減脂模式、磁療模式、按摩模式等共8種模式,記者選擇磁療模式後,能感受到手腕皮膚與手表接觸位置有電流刺痛感。

大字宣傳與醫院心電圖機原理一致

卻用“非醫療器械”小字規避風險

記者在電商平臺搜索關鍵詞“智能手表 血糖 尿酸”,找到數百款產品,價格從幾百元到數千元不等。多款產品在宣傳頁面上醒目地標注“無創尿酸、血脂、血糖檢測”“ECG心電圖檢測”“微體檢”等功能,部分商家甚至使用“醫用級芯片”“醫級精度檢測”等表述進行宣傳。但卻在商品詳情頁,使用小字標注“產品非醫療器械。”

沐訊智能手表宣稱“醫級精度檢測”

在“TZWT智能手表”商品詳情頁,記者看到,商家以大號深色字體宣傳“無創尿酸血脂檢測”等內容,還宣稱手表的“ECG測量”功能能夠捕捉心髒異常信號,采集的心電波形(ECG)和醫院心電圖機檢測原理一致。但在這些介紹的下方,商家卻用小號淺色字體備注“本產品並非醫療器械,測試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醫療數據”,不仔細查看根本無法發現。

“TZWT智能手表”產品詳情頁

小字號淺色字體標注“非醫療器械”

該手表的包裝盒中標明,銷售商為東莞市嘉棠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為深圳市領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記者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登記系統”,深圳市領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並不具備《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記者又查詢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亦未發現深圳市領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有注冊或備案的境內醫療器械。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登記系統查詢結果

記者購買的另一款“KPEP健康監測手環”,其商品詳情頁寫明,該設備支持“無創血糖血脂監測”“脈衝輔助理療”以及“血液身體成分分析”,頁面還標注商家持有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這款產品的詳情介紹多達十餘頁,相關免責提示卻被放在最後一頁的產品參數下方,僅以兩行小字作為溫馨提示,稱“本產品非醫療器械,測量數據僅供參考,不可作為醫療臨床診斷報告”。

“KPEP健康監測手環”商品詳情頁

該手環包裝盒上標明,銷售商為深圳市萊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制造商為深圳市天康醫療技術有限公司。企查查顯示,商品詳情頁展示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編號,屬於銷售商深圳市萊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登記系統”顯示,制造商深圳市天康醫療技術有限公司不具備《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深圳市萊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登記系統查詢結果

記者私信商家諮詢,兩款手表的客服也表示其手表並非醫用器械。

兩款非醫療器械智能手表,其健康檢測數據能否作為判斷病情、調整用藥的指標?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腎病內分泌科三區主任孫衛衛表示,臨床標准的血糖、尿酸檢測以靜脈采血測定為准,便捷的居家監測可選用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指尖血糖、尿酸儀,二者都屬於有創檢測。目前市面上無創檢測設備主要依靠光學、電化學等技術間接估算指標。光學方法依靠紅外線穿透皮膚、解析反射光譜推算數值;電化學類則采集組織液信號,再依靠算法換算出血糖或尿酸結果,該類技術尚不成熟。

孫衛衛提醒,如果患者僅憑無創設備讀數判斷病情、自行調整藥物,很容易忽視體內真實指標異常,延誤治療,甚至出現糖尿病酮癥酸中毒、嚴重低血糖、痛風急性發作等風險。建議大家以醫院靜脈抽血結果作為診斷與調藥依據。

智能手表蹭醫療功能、無注冊證

或涉虛假廣告與消費欺詐

天津東方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晨超認為,智能手表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或備案,卻宣稱其ECG功能與醫院心電圖機檢測原理一致,易讓消費者誤以為其具備疾病診斷、監護功能。“脈衝電療”屬典型醫療用語,通常涉及物理治療器械,多按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商家以此宣傳違反《廣告法》第十七條,非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易與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若實際具備電療功能而未注冊,則屬未經注冊的醫療器械,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將面臨高額罰款乃至停產停業。

實際監管中,多地監管部門已將 "測血糖、測血脂、測尿酸" 等認定為醫療用語或易混淆用語。2026年9月,南寧市青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曾對某電視臺做出行政處罰,稱其明知金維健®運動健康智能手表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仍發布含“測心率、測血壓、測血氧、測血糖、測血脂、測尿酸、監測體溫”等內容的廣告,認定其表述與醫療器械法定定義及預期用途高度吻合,足以誤導消費者認為產品具備醫療診斷、監護功能。

記者調查還發現,部分商家以“健康趨勢監測”“風險評估”替代直接數值監測,但若仍突出“預警”“監測”等醫療暗示,並將“不替代醫療診斷”等提示置於不顯著位置,同樣可能被認定為誤導性宣傳。

高晨超解釋,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2026年3月印發的《關於強化廣告中提示性用語監管工作的通知》(市監廣發〔2026〕17號)已要求整治此類亂象,宣稱功能與實際不符、又以小字標注僅為企業願景的,同樣可認定為虛假廣告。

高晨超特別提到,二類醫療器械經營雖只需備案,但備案范圍應與實際經營產品一致,產品本身也須合法注冊。“KPEP 健康監測手環”銷售商萊諾公司展示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不能為未注冊的“非醫療器械”提供合法外衣,銷售未注冊器械仍可能落入《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處罰范圍。宣傳不具備的醫療檢測功能,屬商品信息虛假、引人誤解,涉嫌消費欺詐。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消費者可要求價款三倍賠償。(津雲新聞編輯 張雅妮)

下載津雲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我來說兩句

關於我們 | 廣告服務 | 誠聘英纔 | 聯系我們 | 版權聲明 | 設為首頁 | 關於小狼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2-23601772 | 舉報郵箱:jubao@staff.enorth.cn | 舉報平臺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