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過老公辦理戶口(人纔引進),老公08-11年跟公司簽訂了第一份合同,11-14年又簽訂了第二份合同,當時公司只給老公辦理了勞動合同6號表,戶政大廳的同志說缺少11-14年的勞動合同備案表即7號表,通過電話諮詢管理公司的天津和平區仲裁,他們告訴辦理續簽合同備案只能在簽合同後30天內辦理,現在辦不了了。請問,一方面說必須要7號表,單位開證明也不行;另一邊說現在不能不能辦理7號表了,我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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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