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領導好:
我家親戚辦理公租房時在擔保人程序時遇到問題,擔保人除了出示單位收入證明,還要出示所在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因為我本人所在企業為大型合資企業,單位不針對個人開具此類證明。請問局領導為什麼南開區公證處要,紅橋區公證處不需要,同在一個城市,區和區為什麼條件不同?希望局領導能給我們南開區百姓處理下出情況,謝謝
沈師傅: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6日
沈師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