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最近我在河北區金鍾河大街附近買了一套二手房,面積在90平米以下,為首套住房,賣房人也是首套房,且此房屋已過五年,成交均價為10600元/平米,評估價格10700元/平米,均低於河北區的指導價10732元/平米。可去房產局辦理手續時,確按高於指導價10732元/平米收稅,且增加了營業稅和契稅等稅費!
政府調高指導價的初衷是為了進一步擴大普通住宅房源的范圍,進而使得購房交易稅費大幅縮減,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購房者的購買壓力,可為什麼調完指導價後我們確仍需要交這麼多的稅!
吳傑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河北區房管局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聯系,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