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塘沽教育工作者,我國新稅法是今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但是我學校到10月底還是按老稅法給教師扣稅,經了解有不少學校有類似的情況,請市有關部門給過問此事,為什麼中國的學校不執行中國的法律,請問在執法上有例外嗎?聽說單位會計多扣稅後稅務部門給會計有提成,如是這樣誰來管理會計呢,學校領導有責任嗎?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1-11-10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由於您沒注明是哪所學校,也沒有留下有效的聯系方式,相關工作人員無法與您核實情況。建議您直接向塘沽教育局反映問題,或注明存在問題的學校以及您的有效聯系方式。
特此回復。
20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