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買的是‘鳳陽’品牌的傢俱,送到家卻變成了‘新紅陽’。”近日,網民範先生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反映問題,稱自己購買的茶几在送貨上門後出現質量問題,就連傢俱品牌也和之前與商家商定的不一致。
今年6月,網民範先生在位於東麗區津塘公路的某建材城鳳陽品牌店購買了一套傢俱,分別爲價值1600元的茶几和價值2200元的電視櫃。11月底,範先生收到傢俱後,發現茶几的支撐板出現斷裂。而之前定好的“鳳陽”品牌,在茶几的外包裝上也變成了“新紅陽”。“我當場就要求送貨師傅把傢俱拉回去,”由於對傢俱質量產生了懷疑,範先生希望能夠直接退款,“但是送貨師傅說他只是負責送貨,對於傢俱品牌問題他並不瞭解,退換貨物也只能我自己和商家協商。”
雙方簽訂的定/銷貨單上明確標明茶几和電視櫃均爲“鳳陽”品牌(圖片由網民蘇先生提供)
與鳳陽店員取得聯繫後,對方稱出現質量問題的茶几只能更換不能退貨,對於“鳳陽”變“新紅陽”,店員則表示新紅陽爲該店的代理品牌,並沒有任何問題。對於商家的解釋,範先生表示非常不滿意,且對商家的誠信也產生了嚴重的懷疑,“因爲傢俱是在鳳陽的店面銷售,所以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店裏會存在其他品牌,在整個購買過程中店員也沒有明確指出過,而且在簽訂銷售單據時也白紙黑字的寫明瞭是‘鳳陽茶几’和‘鳳陽電視櫃’。”
在與商家協商無果後,範先生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向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尋求了幫助,接到網民留言後,相關部門隨即展開了調查,並積極聯繫雙方協調解決。經調解,商家承諾將對範先生購買的傢俱進行全額退款。對此,範先生也表示非常滿意。
針對範先生遇到的問題,專業人士提出商家在向範先生銷售商品時未提供真實情況,而實際上商家在經銷該品牌的同時還經營其它品牌,簽訂合同時又未告知範先生,存在誤導消費者的主觀故意,損害了範先生的知情權。同時提醒消費者,在與商家簽訂相關協議時,要注意標明商品的具體名稱和金額等詳細信息,避免因協議模糊造成自己維權上的不便利。(記者 劉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