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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點擊進入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
日常生活中,你是否經常會遇到被侵害消費權益的事情,是不是深感煩惱和無奈呢?北方網民生頻道推出《榜上有名》欄目,根據網民投訴的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定期推出榜單,曝光商家不良行為,記者全程跟蹤報道,匯集律師、網友等多方觀點,依靠政府、媒體和社會的力量尋求事件合理、合法的解決途徑,提示消費者『消費有風險、選擇請謹慎』。欄目也歡迎專業人士、網民朋友通過北方論壇北方網官方微博和微信平臺提出建議,共勉共享。
消費者購買『鳳陽』家具卻收到『新紅陽』,商家在銷售過程中刻意隱瞞又企圖用『代理品牌』的解釋輕輕帶過,這樣缺乏誠信的商家被消費者投訴再理所當然不過!
 網友熱議
北方論壇網友彩色de獅子座:還真沒遇到過。商家也是夠不厚道的,如果故意隱瞞就是欺騙消費者[怒]
北方論壇網友bfwmimi:我日前網購一件衣服,吊牌和賣家網頁承諾的品牌不一樣,問完商家就說是『旗下分公司』==,告訴我可以退貨。我沒退,最後要求索賠,雖然有些周折,但得到支持了。這種情況可以去消協投訴,主張自己的權力,按消法可以得到賠償的。
北方論壇網友我不是章子怡:合同上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怎麼還能變卦呢?商家這心計耍的,這樣一來肯定是毀了自己的信譽,以後誰還會來買?
北方論壇網友獅子兔_雯雯: 既然商家這樣,消費者可以跟他較真:你說是代理就是了,如何證明?把相關證件拿出來,讓大家看清了還行,如果拿不出什麼,乖乖的給人家原來的商品!
北方論壇網友騎行天下666: 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 就應該把腰板挺直。現在各大賣場不是都有服務臺或維權部門麼,直接投訴去,不用過多的跟商家糾纏,費時又費力,弄不好還生一肚子氣。
微博網友貝貝媽1111:有了單據就不怕了,主要是消費者別嫌麻煩,就算找N多個部門,也得討個說法。有好多維權案例沒被解決就是因為消費者怕麻煩,不願意較真。其實我們腰杆子硬起來比啥都強。
微博網友碧水藍天198:有合同不怕它不承認,一定要維權到底。
 案例描述
消費者買『鳳陽』收到『新紅陽』 商家誠信缺失遭投訴
今年6月,網民范先生在位於東麗區津塘公路的某建材城鳳陽品牌店購買了一套家具,分別為價值1600元的茶幾和價值2200元的電視櫃。11月底,范先生收到家具後,發現茶幾的支橕板出現斷裂。而之前定好的『鳳陽』品牌,在茶幾的外包裝上也變成了『新紅陽』。『我當場就要求送貨師傅把家具拉回去,』由於對家具質量產生了懷疑,范先生希望能夠直接退款,『但是送貨師傅說他只是負責送貨,對於家具品牌問題他並不了解,退換貨物也只能我自己和商家協商。』
    與鳳陽店員取得聯系後,對方稱出現質量問題的茶幾只能更換不能退貨,對於『鳳陽』變『新紅陽』,店員則表示新紅陽為該店的代理品牌,並沒有任何問題。對於商家的解釋,范先生表示非常不滿意,且對商家的誠信也產生了嚴重的懷疑,『因為家具是在鳳陽的店面銷售,所以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店裡會存在其他品牌,在整個購買過程中店員也沒有明確指出過,而且在簽訂銷售單據時也白紙黑字的寫明了是「鳳陽茶幾」和「鳳陽電視櫃」。』 [查看詳細]
 事件追蹤
在與商家協商無果後,范先生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向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尋求了幫助,接到了網民留言,相關部門隨即展開了調查,並積極聯系雙方協調解決。經調解,商家承諾將對范先生購買的家具進行全額退款。對此,范先生也表示非常滿意。
 小貼士
針對范先生遇到的問題,專業人士提出商家在向范先生銷售商品時未提供真實情況,而實際上商家在經銷該品牌的同時還經營其它品牌,簽訂合同時又未告知范先生,存在誤導消費者的主觀故意,損害了范先生的知情權。同時提醒消費者,在與商家簽訂相關協議時,要注意標明商品的具體名稱和金額等詳細信息,避免因協議模糊造成自己維權上的不便利。
或許您是律師,或許您是熱心網友,或許您曾遇到過相同的消費問題,歡迎參與我們的欄目發表您的觀點:    
三天時間消費者三筆錢消失得莫名其妙,電商客服卻堅稱自己系統安全,如此沒有說服力的解釋讓消費者難以安心;一拖再拖的客服解釋,難以追回的財產損失,如此服務態度更是讓消費者鬧心。
 網友熱議
北方論壇網友wang石頭:手機號碼綁定或者解綁賬戶的時候不是應該有短信通知嗎?沒有的話那就是京東的問題吧。
北方論壇網友小白楊在北方:我就從來不會把手機號和賬號綁定,一個是手機號裡包含了太多的私人信息,另外一個就是像這種安全問題只要出現就會造成損失,用著不踏實。
北方論壇網友素描人: 這個『快捷支付』應該是京東自己的業務吧,安全漏洞問題必須重視,要不消費者還怎麼敢買東西。
北方論壇網友汪汪: 個人的銀行帳號不要向外面說,手機號換了,一定要及時在銀行更改,不要給壞人鑽空子的機會,身份證號也盡量少向外說。
北方論壇網友我不是章子怡: 此類的行騙手段應該屢見不鮮了,這個更改手機綁定的時候,不需要輸入驗證信息什麼的麼?怎麼可以隨隨便便的就更改綁定?個人認為這應該是京東的責任。
北方論壇網友麥兜小豬: 沒有用過什麼快捷支付,從來都是貨到付,如果預支了錢,就會有風險。京東這個快捷支付也太不安全了。 。
微博網友尊尊小菇涼:為什麼京東最近一直出問題!!弄得我不敢用了啊!
微博網友MonicaMD:這種事情雖然是個案,但是也說明京東還是存在漏洞的,但最怕的是選擇無視這種漏洞,最終會造成消費者的不信任。
微博網友碧水藍天198:肯定不會承認,所以現在支付形式越開越多,還是要有警惕。
 案例描述
京東商城賬號現安全隱患 消費者銀行卡被盜刷
11月21日,網民劉女士在使用京東商城提交退貨單號時,突然發現原先綁定的手機號碼不能正常登錄了。經過向客服詢問,得知自己的手機號碼已與自己的京東賬戶解綁,並被綁定到其他賬戶上。這時,劉女士纔想起11月19日曾經收到過京東商城發送的關於其銀行卡被消費的短信通知。
    劉女士回憶稱,在11月19日收到短信通知時曾與京東商城網絡客服溝通過,京東認為可能是無良商家的惡意行為,因此劉女士並未引起足夠重視。21日,在賬號登錄出現異常後,京東客服解釋稱是:『別人手機號碼與自己的相近,誤操作使用』,劉女士立即要求鎖定可疑賬戶。過了大約兩個小時,劉女士被京東客服告知,可以用手機號碼綁定了。對此,劉女士抱有疑問,『自己並沒有收到驗證碼,京東是如何進行解綁操作的?這裡是不是存在漏洞?』再次致電,客服無法對疑問進行解答,並且語氣顯得不耐煩,表示自己的系統是安全可靠的。
    隨後,京東客服的解綁專員與劉女士進行了聯系,對方稱劉女士在京東商城有消費,購買了點卡等虛擬商品,並提醒她查詢銀行卡消費記錄。劉女士查詢自己的銀行卡賬戶後,發現有三筆通過『快捷支付』(京東聯合支付公司推出的快速支付服務)方式產生的異常消費記錄,總金額為1287元,這纔意識到自己的銀行卡遭不法分子盜刷。
    隨後劉女士又多次聯系京東客服要求聯系解綁專員,始終不能獲得滿意的答復和處理辦法,對方只表示會有專員聯絡,但是劉女士始終沒有接到聯系電話。
    11月27日下午,劉女士接到京東客服電話,對方態度強硬,一口咬定是手機中毒,再度要求聯系解綁專員未果。[查看詳細]
 事件追蹤
劉女士告訴記者,京東商城已委派專員與其溝通,並感慨如果京東客服能夠在第一時間派出專員處理問題,或許事件不會如此一波三折。現在,除了與京東客服溝通聯系,劉女士已報案尋求警方協助。截至本期《榜上有名》推出,京東商城未給予相關回復,被盜刷的資金仍然不能被追回。
 小貼士
專業人士建議普通消費者,平時一定要增強安全意識,在網絡賬戶的安全使用上多花心思:個人電腦和智能手機安裝殺毒軟件,防患於未然;手機開啟騷擾攔截功能可屏蔽大量惡意來電及短信;不瀏覽、不注冊不良網站,這些網站往往存在病毒木馬,直接威脅個人信息安全;不輕易在公開的社交網絡上暴露自己的個人信息;網銀賬戶密碼盡量設定復雜,並且不要與其它網絡賬號相同,避免其它賬號被盜影響網銀的安全,其次盡可能使用動態口令,這樣即使不法分子竊取了賬號密碼,也會因不能獲取手機而無法登錄賬號;定期更換重要的網絡賬戶密碼,比如網銀密碼、QQ密碼以及郵箱密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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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費』禁止令實施月餘,最高3萬元的罰款卻被某些別有用心的商家當成了擺設,『被最低消費』的消費者面對商家輕飄飄的一句『不知道新規定』,選擇投訴和舉報纔是對不良商家的有力打擊。
 網友熱議
北方論壇網友我不是章子怡:這服務員應該回爐學習去了,餐廳也有責任,明擺兒的法律法規條文,不可能視而不見吧。
北方論壇網友麥兜小豬:法律雖有,能不能具體實施纔是關鍵,監管部門要負起責任,否則法律法規就成了一紙空文。
北方論壇網友夢想的鬧鍾: 之前在電視上看過類似報道,有的餐廳就是明知故犯,雖說遵守了『最低消費』的約定,但又以其他理由來搪塞消費者。我覺得政府應該設立個舉報平臺,當就餐遇到這類情況時,可以拍照或視頻,拿著確鑿的證據反映上去,如屬實則重罰。
北方論壇網友bfwmimi: 沒聽過是麼,找消協投訴,要求索賠,交點學費,賠完就知道了。
北方論壇網友人生小品: 新聞媒體能不能發揮下作用,把這些無良商家給曝曝光,讓他家生意日益慘淡下去。
北方論壇網友淡定前行: 同意樓上某位親的說法,學學出租車,弄個投訴舉報平臺,上傳視頻或照片,確認無誤了重罰,不信他們不怕。
微博網友用戶MonicaMD:規定纔實施幾天啊,就這麼明目張膽的違反。罰!
 案例描述
消費者就餐遭遇『最低消費』 服務員稱不知新規定
11月1日起,由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正式實施。根據《辦法》,將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如今,《辦法》已生效月餘,但仍有網民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留言稱,在餐廳就餐時『被最低消費』。
    11月底,網民鄒先生和朋友到位於和平區的成桂西餐廳就餐,在選擇好包間准備點菜時,服務員提醒鄒先生:『包間裡人均最低消費300元。』平日比較關注新聞的鄒先生當即便提出質疑:『推出的新規定不是不允許設置最低消費嗎?』面對鄒先生的質疑,服務員只表示對於新規定並不了解。[查看詳細]
 事件追蹤
與服務員協商無果後,鄒先生選擇了其他餐廳就餐,但對於商家的違規行為,鄒先生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進行了投訴,並得到了『可通過撥打12312進行投訴舉報』的答復,餐廳違規設置最低消費將由天津市商務委進行監管和處罰。
 小貼士
《辦法》規定,餐飲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法律法規及規章有規定的,商務主管部門可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沒有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其中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
    北方網《律師幫辦》欄目合作律師、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王華峰律師提醒消費者:遇到類似情況,要選擇正確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由消協出面進行乾涉並要求餐飲業經營者進行糾正;其次可以向商務、價格、工商等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有上述行政機關責令餐飲業經營者進行改正;再次,消費者還可以以經營者為被告提起訴訟,要求其退還多收的費用並要求其賠償相應的損失。【相關閱讀:律師評析:餐飲業禁設『最低消費』 落實還需細則橕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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