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原籍天津的現役軍官,2012年8月我的兒子出生,由於妻子為哈爾濱集體戶,孩子在哈市落戶困難,而作為已銷戶的現役軍人,孩子也無法隨我落戶天津,致使現在孩子仍未落戶。
今年我計劃轉業回津安置,請問:我回津落戶後,是否可以拿孩子當初的出生證明在我落戶後一並落戶,是否還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材料,煩請相關領導和負責同志答復為盼!
馬岩您好:
您反映轉業軍人子女落戶的問題,公安河北分局已致電反映人進行了解答。
公安河北分局
2013,11,13
【民生詞典】傷殘軍人定期撫恤
【民生詞典】軍人傷殘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