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們是天津市旅游集團下屬旅游汽車公司大客車司機,現反映問題如下
1,我們剛剛入職時(2008年)公司要求我們繳納5000元風險抵押金後纔能上崗,並開立收據
2,現在每月工資本上的實際工資僅僅500多元,而且法定節日與假日加班未依勞動法提供加班費
3,員工入職滿一年後未享受每年5天帶薪休假
4,每月不提供薪資條,因此無法個人核對扣發項目,也不向員工說明年繳費基數等信息
以上請調查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違法收取抵押金、抵押物,違反最低工資支付規定,不支付加班費等情況的,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16日
【NO.78】中國公民出境游 文明更需『拘小節』
【民生詞典】導游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