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張玉珍為天津市西青區李七莊街王臺村民,現年78周歲,因為腦梗導致偏癱(2012年9月經市殘聯鑒定為肢體二級殘疾),市政府全額為重殘人員繳納醫保後反而比行政村為我母親繳納醫保後報銷比例低(2012年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2013年報銷比例為45%)。我母親每天要去中醫一附院紮針灸,醫藥費、打車費、護理費很高,一年內又兩次摔折手臂造成過重負擔。
2012年醫藥費自費部分近6萬元。2013年市政府做好事後,我母親報銷比例卻降低,長此下去會將兒女拖垮。我看到《津民政(2013)工作要點》中將重殘人員納入醫療救助,我母親現在能否加醫療救助標識?
程洪瑞同志:
您好。我局相關處室已電話聯系您,具體解釋相關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3-3-26
【民生詞典】大額醫療費救助
【民生詞典】特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