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救助
特困救助是指對因大病、重殘、缺少勞動能力等因素陷於長年生活困難的貧困人口進行現金、實物與服務方面的幫助。
怎麼辦
救助范圍
城鄉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城鄉低保標准且低於城鄉低保標准130%的,並符合下列一種情況的可享受特困救助:
1、家庭成員中有一級或二級殘疾人的家庭;
2、家庭成員中有患天津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規定的大病或門診特殊病的家庭;
3、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單親家庭;
4、其他由區民政、財政部門共同認定的特殊困難家庭。
救助標准
凡符合條件的家庭,依據戶口性質,每戶每月救助標准為城市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指導線)的30%(精確到元)。
特困救助標准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同步進行調整。
所需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及復印件;
2、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3、家庭成員中有一級或二級殘疾人員的,需出具殘疾證明;
4、家庭成員中有患天津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規定的大病或門診特殊病的,需出具民政部門指定的醫院或天津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的證明;
5、單親家庭子女在學的需由村(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
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居)委會對申請家庭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提出具體意見;
3、上報:村(居)委會把初審情況上報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4、審核: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審核,報區民政局審批;
5、審批:區民政局對報送的材料做出審批決定。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各區民政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受理時間
全年
天津市各區民政局地址及聯系電話
和平區民政局 唐山道77號 2314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