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大學畢業後選擇了在社區做一名社區工作者、他很喜歡在社區的這份工作、每天上下班沒有點、他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在了社區的這份工作上、並且得到了居民和各級領導的一致認可好評、可是現在的社區工作者不但工資低而且沒有住房公積金和醫保注資、、按照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50號)和《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津人發[2002]26號)的規定,住房公積金是在職職工和職工所在單位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具有強制性、請問我市的社區工作者什麼時候能像我市廣大職工一樣有住房公積金和醫保注資。
尊敬的網友:
您好!社區工作者待遇問題請向區政府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