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4年7月15日購買小米電視一臺,2015年7月18日晚,電視突然不能正常顯示圖像,聯系客服後,7月19日早維修人員將電視拉走,維修人員告知邏輯主板損壞,維修大概需要1至2周時間,第一周致電維修部門告知邏輯主板未到貨,第二周致電維修部門告知邏輯主板已到貨,維修人員正在調試,調試好後聯系送貨,第三周仍未與我聯系,致電維修部門告知屏幕損壞,正在訂購屏幕,第四周致電維修部門,被告知仍沒有屏幕,並告知,6月報修的電視仍然沒有訂購到屏幕。期間多次致電小米400電話,均被告知要求我自己與維修站點聯系。維修周期已經過去了整整一個月,目前小米方面仍然不能告知具體維修完成時間,根據小米的售後規則,電視的主要部件保險周期為3年,現在小米在履行保修的過程中,無限期推諉,導致我們不能正常享受自己的消費品,消費者權益嚴重受到損傷。我要求小米提供明確可以完成維修時間,如不能提供,我要求小米為我更換新的機器。
您好!您反映的情況已知悉,請確定被訴方經營地點是否在天津市,如果是天津市的企業,請提供被訴方准確地址。
【第21期】預付費消費亂象多 昇級會員卡再收費惹惱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