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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
去年9月,王小姐在位於南開區白堤路的審美造型美發店辦理了充值會員卡,並一直正常使用。王小姐告訴北方網新媒體記者,辦理會員卡時店員只是簡單記錄了姓名與電話,並未有任何書面收據及憑證。今年6月,王小姐再去消費時,發現店名已由原來的審美造型改成了喬一造型。隨後,店員告訴王小姐,因為店內系統昇級,會員卡已被鎖定,需要繳納50元費用進行昇級纔能繼續使用,並同時享受更多優惠項目,否則卡內餘額將作廢。對此,王小姐表示不解,『不昇級會員卡餘額就作廢,這是強加給消費者的收費項目,我非常不認可!』[查看詳細] |
【事件追蹤】 |
與商家溝通無果後,王小姐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進行了投訴。得知王小姐的情況後,相關部門第一時間找到商家了解情況,並進行協調。目前,商家已取消50元的會員卡昇級費用,王小姐會員卡內餘額可繼續在該店使用。對此處理結果,王小姐表示十分滿意。 |
【我來支招】 |
商家昇級消費項目,卻要消費者買單,是否合理?業內人士介紹,商家不得以強制手段要求消費者進行昇級或更換,而是要采取消費者自願的形式。其次,所收取的退換費要向消費者一一解釋,並提前告知消費者。 同時,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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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熱議】 |
北方論壇網友經年如夢:所謂昇級會員卡需不需要成本呢?即便是需要成本,把它轉嫁在消費者身上怎麼看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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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論壇網友bfwmimi:昇級服務收費,哪兒規定的, 是發改委還是物價局,有文件麼,拿出來看看,要是沒有,就叫變相收費。 |
北方論壇網友我讀我思我在:個人覺得預付費消費已經完全成為賣方市場了。卡裡充多少錢、每次最少消費多少、卡昇級、不能退卡、每種服務打幾折……等等條款已經完完全全地把消費者控制住了。聰明的消費者一般都不會選擇這種消費方式,否則遇上問題就是麻煩事兒。 |
北方論壇網友秋田小明:名義上是卡內充值可以享受優惠價格,但這個服務價格不也是商家說了算的麼?明明100塊錢可以享受的服務,商家漲到1000,回頭告你用卡消費可以打7折,於是乎消費者樂呵呵的花著700塊錢享受原本100就能得到的東西……買的沒有賣的精,我舉得例子可能不太恰當,但還是有很多商家采取這種手段來讓消費者『心甘情願』的掏錢。 |
微博網友貝貝媽1111:遇到這種事,往往是商家佔據主動權,消費者一般都會被牽著鼻子走。換做是我,我會選擇退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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