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授權委托辦理多家外省運輸單位進津通行證事務,原一直在支隊出證。2015年1月市裡為方便卻終辦理要求在各區的行政許可中心出證,現出證民警要我提供各個單位,車輛,人員等一系列材料。這些材料在初次辦理時已將紙質文件交給天津市行政許可中心並以錄入,支隊在出證時網上可以調出所有材料,一時間無法全部備齊所有紙質材料,多次請求寬限時間先給正常出證以免耽誤車輛正常運輸,辦理民警都給予強行回絕。本來市裡要求進駐各行政許可中心是為了簡化程序,方便群眾;可出證時再重新交一邊材料並且在初次辦理時並沒有接到通知需要出證時在准備紙質文件。請問這有具體的解決辦法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進津通行證相關事宜建議您向公安交管部門進行反映,感謝您的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5年1月22日
【民生詞典】大型活動安全行政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