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感謝百忙之中閱讀我的問題。我於今年6月更換工作,原單位公積金交至2014年6月。到新單位後,7月8月因為是暑假,所以公積金沒有及時辦理,9月開學後新單位已經按月把我的7月8月的公積金補繳了,但是我的公積金賬戶還是不正常,去南開公積金中心詢問,窗口人員答復公積金繳存到了餘額中,沒有按月繳存,但是打出的繳存單在7月8月下方的“補充繳存額”裡面是有的,我詢問了單位,單位公積金負責人跟我說,因為涉及補充公積金問題,如果不是按月補繳,是根本繳不進去的,所以肯定是按月補繳的。我現在不知道該去什麼部門辦理了,請您幫助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職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通過貸款資格的審核,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如果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依據您的描述,建議您到貸款銀行審核您的貸款資格。更多問題請詳詢公積金熱線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11-3
【民生詞典】公積金提取(還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