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負責人:你好!我幾個月前辦理了公積金二手房貸款,並向津房置換支付了擔保費,根據最新的政策應該是已取消,不知對於像我這樣在政策出臺前辦理貸款的購房者是否能退還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各地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措施由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制定。目前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已開始就住建部等三部門發布的《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通知》相關內容研究我市具體實施細則,但尚未正式下發。一旦細則下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並遵照實施。更多問題請詳詢公積金熱線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10-24
【民生詞典】公積金提取(還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