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工(非全日)每周不能超過24小時,如果超過了怎麼算工資啊?每周是指正常的周一至周日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19日
【民生詞典】工資集體協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