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本市西青區中北鎮雲錦世家小區,個體經營小區內小賣部,工商所檢查要求辦理營業執照,經諮詢,辦理執照需要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或業委會同意。村委會居委會屬於自治組織,並不具備前置審批權利,去居委會問也是不能蓋章同意。請問
1、這種情況是否必須申請執照?
2、辦理執照是否必須需要居委會同意?這個要求是否具備文件依據?
您好,無照經營屬於違法行為。居民區場所經營在起照時必須經過小區業主同意。對於起照業務,可直接諮詢屬地工商所注冊管理部門,如有異議,可諮詢分局或市局注冊業務科(處)室諮詢。相關聯系電話可登陸工商官方網站:www.tjaic.gov.cn從通訊錄獲取。市局注冊處聯系電話:24452035
【民生詞典】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