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現將我的情況簡單介紹:
1、我父親是69年下鄉知青,現和我母親均已退休,我是他們的獨生女兒。九幾年時有知青子女返津落戶的政策,但當時因為某些原因我並未享受政策辦理戶口,而是等我與我愛人結婚後,今年纔把戶口通過投靠配偶的方式在天津落戶,我父母戶口仍在河北省。
2、目前父母也隨我在天津居住,我住在我愛人名下的房子裡,我父母則租房住(我和我父母在天津均沒有自己名下房產)。
3、關於我父親知青身份認證的材料,現在手裡已有《知青花名冊》和當年下鄉時的《戶口遷出登記頁》,但由於我不屬於當年知青子女回津落戶,所以沒有《知青子女返城審批表》。其他的材料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等等,都齊全。
現父母年歲漸高,盼望將戶口遷回本市,一家人團聚。請問:我父母是否可以將戶口辦理回津落戶?盼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6日
【民生詞典】知青返津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