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去年結婚,婚後無房,父母租房住,把僅有的獨單給了我們住。我們又沒能力買房,曾申請廉租房,可是不夠條件。我想知道我們這種情況的還能有什麼政策可以幫助我們這樣沒房的困難人群,我們的住房使用面積37點多平米,難道非要我們再生一個纔能夠標准嗎?可是生育對我們大齡來說不是簡單的事。在申請過程中,派所都不能給遷移戶口說是:“獨單只能遷2口!”按這個說,我們就成口袋戶口了。這讓我們無所是從。請領導們給我們個提議,像我們這樣的困難群體,我們該什麼辦?是等生孩子再辦?!?還是等上一代都去世了,我們纔有機會?!?!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房管局房委辦非常重視,已與您電話聯系耐心解釋住房保障政策,並告知申請程序及所需基本材料。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5.16
【民生詞典】申請配租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