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偉祥工業有限公司上班快十年了,剛開始時的前三年簽的派遣合同是新偉祥的,後來又續簽三年達祥(達祥公司和新偉祥是同一個公司),在後來由於國家政策,把外地派遣公司,遷到天津武清本地,再次簽的合同依然是派遣工。。。我們從事的都是一線工作,像我這樣的情況,公司百分之九的員工十都是,山東,河北,派遣工,部分天津本地和其他省份派遣工。我們外地的社保上了不到兩年。《勞務派遣暫行規定》明確,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人數與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之和)的10%。可新偉祥90%是派遣工,只有10%的是公司合同,現在這情況該如何解決?企業是否違法?我們的權益是否能得到保護?望領導給予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4年4月28日
您好,收到您在武清信息網《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如下:
按照《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用工單位在本規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數量超過其用工總量10%的,應當制定調整用工方案,於本規定施行之日起2年內降至規定比例。
您所反映新偉祥的情況,我們已經和公司聯系,要求公司在2年內,調整派遣員工的數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4日
【民生詞典】勞動合同鑒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