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鑒證
勞動合同鑒證是指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真實性、合法性的一項行政監督措施,勞動行政主管部門鼓勵和提倡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合同鑒證。
怎麼辦
申請條件
1.投資額五百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
2.市內六區的、投資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下的市屬外商投資企業;
3.境外企業駐津辦事機構;
4.外籍員工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
5.銀行和保險業。
收費及承諾時限
受理時間:全年受理
承諾時限:即時辦理
收費標准:每份三元
所需要件
1.用人單位證明(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代理簽訂勞動合同的,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2.勞動者證明,勞動者下崗職工或臨時用的就業證及招用工要由原用人單位提供下崗證明;
3.勞動合同書。條款主要內容包括:(1)是法定的必備條款、(2)是協商約定的條款;
4.簽訂勞動合同人員情況表(一式二份)、勞動合同鑒證情況統計表。
辦理指南
1.申請。符合受理條件的用人單位應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30日內攜帶提報材料到市勞動保障行政事務服務大廳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或備案手續。初次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向免費領取勞動合同書。
2.鑒證。市勞動保障局對勞動合同即時鑒證。
3.送達。市勞動保障行政事務服務大廳當場送達。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勞動保障行政事務服務大廳
地址
天津市和平區西康路2號(022-23331051)
你問我答
Q:我在目前單位已工作兩年,現在公司要搬到另外一個城市所以需要和現有的天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但我目前正處於懷孕階段,此時我是否可以拒絕簽訂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直到我休完產假;如果我現在同意解除勞動合同,我可以提出得到多少賠償來與公司協商?
A:《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遷址到外市辦公屬於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單位可提前30天通知解除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合同,但根據法律規定孕期產期哺乳期不允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因此您可不簽,若單位單方解除您可以主張違法解除的雙倍賠償。在您結束三期後可以與單位解除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
相關政策
勞動行政機關鑒證勞動合同時審查方向:
1.資格審查:主要是審查勞動合同關系雙方的勞動行為能力和勞動權利能力以及各自的代表(或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權限是否有效、合法;
2.行為審查:主要審查勞動合同關系雙方簽訂合同的行為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雙方是否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簽訂合同,雙方簽訂的合同有無損害第三者或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3.內容審查:主要是審查勞動合同是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審查勞動者年齡、身體狀況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審查用人單位的資產狀況是否能支付勞動者全部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是否明確、公平;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形式是否合法,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准確等。勞動合同鑒證實施辦法 (勞力字〔1992〕54號,1992年11月1日起實施)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依法保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勞動合同鑒證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真實性和合法性的一項行政監督、服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