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爺是62年精減退職人員,如今80歲了,以前一直是每月25元補助,兩年前增加到100元,他得知其他人補助比他高很多,我查到《關於調整六十年代精簡退職人員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的通知》(津勞局[2005]141號,得知之前的補助發的不對,現在我想知道對於企業不按政策發放補助費,我應該求助於哪個部門?姥爺60年代工作的單位是南開區糧油公司。謝謝啦
尊敬的網友:
您好!精簡退職人員生活困難補助費仍由原資金開支渠道解決。對於發放該費用確有困難的企業,由上級主管部門幫助解決。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31日
【民生詞典】老年人生活補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