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非常感謝您在百忙之中收看我的留言!我是中散海員勞務服務有限公司一名船員的家屬,我的丈夫平均每年在船上工作時間10個月,(注:每次上船簽訂的合同是8個月,可是每次都要10個月纔安排下船),在陸地上休假4-5個月,公司現在是上船有薪,下船無薪,而且每次上船公司都要先扣掉6個月的陸地工資,這樣給我們家庭的經濟增加了很大的困難,家人不在家工資還沒有。作為船員的家屬我深深的感到非常榮幸,可是同時我認為公司對船員和家屬的待遇有待重新制定,一、船員遠航是不是應該縮短時間;二、妻子和孩子作為城市裡的留守人員沒有人關注,孩子想爸爸,妻子承擔了照顧孩子、雙方的老人還有一些所有的家庭重任都要由妻子承擔,相關部門是不是應該解決這樣的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電話解答相關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2日
【民生詞典】出海船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