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期購得一套公產房,拿到房本後注意到條款中有一條寫著:合同期限至2015年3月31日,請問到3月31日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是續簽合同嗎?謝謝
吳愛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2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3月26日
【民生詞典】公有住房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