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公司3年多了,剛進公司簽訂的試用期合同,合同裡說使用期滿後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過後,不知怎麼的公司讓與勞動派遣公司簽訂合同,合同期兩年,至今沒有第二次簽,問過公司許多次,也不予理睬。當初面試的時候說簽訂正式合同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12日
【民生詞典】集體合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