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想諮詢幾個問題,我的岳父是視力一級(重度)殘疾人,患有尿毒癥,定期透析,有門特。
我岳父參加的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完善醫療保障政策減輕困難家庭醫療負擔的意見》津政辦發〔2013〕73號文件規定,因我岳父屬於重度殘疾,按照73號文件第二項第一條的規定(擴大醫療救助范圍。在覆蓋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人員的基礎上,將重度殘疾人員和領取物價補貼低收入家庭人員全部納入醫療救助范圍。)他已被納入到救助范圍之內。
而且根據73號文件第二項第二條的規定【(二)提高醫療救助標准。醫療救助對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特定病種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的救助標准由2萬元以下部分救助50%、2萬元(含)以上部分救助55%調整為2萬元以下部分救助60%、2萬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
我想問一下他享受的這個二次報銷的救助,什麼時候找什麼部門去辦理??
而且根據73號文件規定(完善醫療救助的相關政策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實施,2013年1月1日至本意見發布期間,符合救助范圍和標准的醫療救助對象的醫療救助標准按本意見執行。)我們在2013年1月1日到文件發布期間的個人擔負的金額也應該可以享受二次報銷吧?我請問現在還能報嗎?去哪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