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領導:
我是北辰區西堤頭鎮劉塊莊村民,自出生以來一直在劉塊莊居住,戶口為農業,女,2010年和外地青年結婚,之後一直居住在劉塊莊永川小區,房屋為夫妻二人單獨購買並將本人戶口落於此樓房地址,之前劉塊莊分土地補償金一直都有我的,但是今年說是外嫁女不能享受土地補償款的分發政策,這對於一個土生土長的村民實在是不公,因為在去年選舉上,也給本人發了選票,每個人的權利都是平等的,希望有關部門調查,給予合理解釋。
尊敬的網友:
您好, 來信已收悉。經了解,涉及征地補償款和村集體資金的分配,都是由各村按照“六步決策法”制定方案,屬於村民自治范圍,具體政策可以諮詢本村村委會。
感謝您的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12-30
【民生詞典】農用地轉用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