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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孔局長,您好:我叫任寶坤,49年11月生,69年11月參軍,86年1月轉業天津航道局。工作14年2個月。任陸地崗船隊書記5年1個月,中間前後在機關3年半,後做船政委5年7個月。 99年11月公司通知我:國家規定船齡累計15年必須提前退休 。你上船5年多,關鍵國家規定船隊部工作視同船員;你7年艦艇兵算船齡。三塊已超15年,應提前5年退休。國家規定距退休5年必須提前退養,你到生日該回家。相信組織。我只得含淚同意00年初退養,04年11月退休,讓簽字服從。我2012年元旦查到的國家規定是:船員提前退休船齡須連續15年或累計20年,以實際在船天數計算。軍轉乾部轉業前做啥與退休無關。依此,我僅船政委屬提前退休范圍,應09年11月退休。退養應距退休5年,讓我00年初退養為錯。 我錯退休,是公司騙我後,違規把船隊書記、艦艇兵報為特殊工種。至今不讓我看申報原件,疑填4年9個月退養為在崗。而審批者未把關,連易辨別的艦艇兵都未否決。 早退休退休金少。09年同齡者退休,我同期數與就業晚於我的機關副科長是1986元比3146元,我為他63·1%。減去專補軍轉乾部的230元,是1756元比3146元,為他55·8%。我在一線本應比他多。同退養,呆到09年退休的某船政委也多我760元。實際近10年退養,月均損失數千元。 我2012年元旦即申訴,因上下相推至今無說法。求您為我做主。順致敬意 天航局軍轉乾部任寶坤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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