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辰區社保領導好!
我是北辰開發區的一名員工,請問天津市大齡產婦生育後辦理獨生子女證,是否增加一個月生育津貼?(請問大齡產婦剖腹產和順產的生育津貼各是多少天?)
請問生育津貼怎麼自己計算呢?還有發放生育津貼時,會給公司或員工發生育津貼的明細嗎?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根據您提出的問題,現按照相關政策解答如下:
女職工正常生育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晚育(年滿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日標准,按照其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即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當月,其所在用人單位職工人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基數)除以30.4計算。生育津貼的明細會由社會保險分中心發給單位。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和您進行了電話聯系,告知您政策規定,您表示滿意。
北辰區政府
2013-9-24
【民生詞典】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