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季節銷售是商家的促銷手段,反季產品由於價格便宜受到不少消費者的青睞。然而,消費者在享受價格上的優惠時,也必須思考其潛在消費糾紛。
張女士反映,她去年冬季在商場購買一雙皮涼鞋,最近開始穿,沒穿幾天就開膠了。張女士找到商家交涉,由於已經超過三個月的三包有效期,商家無法答應她的退換貨要求。張女士無奈,當初沒有考慮過鞋類產品的三包有效期時間短,以至超過了維權期限。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反季產品尤其是三包期時間短的鞋類產品時一定要三思而行,因爲一旦出現質量問題要求維權時,往往超過了三包有效期,無法享受到正常的三包權利。天津市鞋類產品的“三包”規定第三條:皮面鞋“三包”期限爲三個月(斷底六個月),非皮面鞋“三包”期限爲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