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憑證是消費者購買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時,消費者享受三包權利的憑證,它非常重要,忽視不得。其中有幾點要特別引起注意,牢記在心,否則在辦理退換貨、維修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一,購買日期及送貨、安裝和調試日期。銷售日期是計算三包有效期的重要起日期,直接影響到商品使用過程中的糾紛解決。有的商品要註明安裝調試日期,如《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規定,平板電視機的三包有效期從銷售者和消費者約定的送貨、安裝、調試全部結束之日起計算,不需要送貨、安裝、調試的從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
第二,修理單位名稱、地址和聯繫電話。許多消費者在三包期內產品出現故障時,一般傾向於打電話聯繫售後維修,但是有時候會遇到售後拖延維修、或者維修後仍然存在故障的情況,消費者由於無法提供修理者的地址和名稱而無法及時維權。另外,許多商品購在7天、15天內出現有爭議的質量問題,申請退換貨需要修理點出具檢測證明,消費者也往往要根據三包憑證上的記錄找到修理點檢測。因此,爲了避免事後麻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細心檢查修理者的重要信息記錄是否完備,做到未雨綢繆。
第三,維修記錄。維修記錄的重要性恐怕被許多消費者忽視,然而它卻能讓我們充分享受三包期內的合法權益。維修記錄項目包括:送修日期、送修故障情況、故障原因、故障處理情況、交驗日期、維修人員簽字,也包括送修次數、換貨證明等相關內容。
送修日期和交驗日期表明了維修佔用時間,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八條“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的規定,是計算三包期的重要依據。特別是在三包期內商品維修時間過長的情況,消費者要牢記三個重要的時間數字:30日,60日、90日,這三個數字分別規定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和廠家未提供零配件原因在超過規定期限無法維修可以申請退換貨的條件。
第四,送修次數一定要求維修人員及時註明。一旦發生糾紛,如果修理者不承認維修過,消費者又無法提供修理記錄,難以舉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無法保障,甚至喪失退換貨的機會。國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一條中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爲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可見商品在經過多次維修後可申請退換貨,這時維修記錄的重要性就突顯出來了。消費者要主動索取維修記錄並妥善保管。當商家或維修人員在維修後拒絕給憑證或者不願在保修卡上記錄,消費者應及時向12315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