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役軍人,自從我回到地方後發生了一件嚴重的事情。我退伍回到農村(天津市寧河縣豐臺鎮大李村),國家給了我6萬元的安置費。並在那年我結婚了,可是我沒房子,在農村沒有宅基地,我向村裡的大隊申請宅基地,大隊告只我村子裡沒有地基分給我,不知何原因,我多次申請,並和縣裡反映,都置之不理此事,日子還要一天天過,我的村子裡是天津最落後的村子了,四年前村子裡家家都喝不上自來水於是要進行自來水改造,可是沒有錢怎麼纔能讓進行這改造項目呢,大隊找到了我,並跟我說想把國家給我6萬元安置費借用一年,做自來水改造使,並答應我一年後會還給我錢,如果大隊不還給我,大隊把大隊名下的一個庫房給我,讓我蓋房子用,也算是不還錢的補償。我一想反正是為老百姓謀福利,本身大隊沒有錢的。我可以幫一幫大隊,也算是報答國家培育我這麼8年的辛苦。於是我把6萬元安置費全都給了大隊,事隔一年後大隊說到期還我錢,可是並沒有履行大隊所說的事實,說沒錢還我,也不給我那庫房使用,就給我寫了個白條,我感覺自己的善良心一下子受到了挫折,剛從部隊回到地方什麼都不懂,寫了白條還不算什麼。我總是想大隊還不起我錢,我可以擁有大隊庫房了,也算是給老婆孩子一個安家的地方。誰成想那是個騙局,因為此事我弟弟遭到村子裡庫房周圍居住的村民毆打,反被這麼幾家村民誣陷,幾家村民聯合縣法院讓我弟弟賠償他們費用,說是我弟弟打傷了一個村民,不給賠償費就刑具我弟弟,沒有辦法我們給了錢,看起來那庫房我們是不能要得。今年又說這白條不能和我繼簽了,讓大隊還錢那是不可能的,當年說把庫房補償給我也不可能的,大隊寫的欠條也更不可能續簽了,說了連白條都不給!我懊惱的很,當年如果我不把這安置費給大隊用,而是我拿去做生意想必到現在就不會兩手空空了。在別的村民嘴裡議論著,說我是傻子,大隊故意下套用我的錢,還不起錢用庫房抵給我,那只不過個幌子,我向鎮政府提起過此事。天津市寧河縣豐臺鎮政府說管不了,其實只要有一個父母官站出來說一句公道話也不至於我和我的家人漂泊在外。也不至於我和家人在外租房子住。這麼多年了大隊不還錢也就罷了,給我有個住的地方作為補償也行。萬萬沒想到國家培養我這樣的軍人出來就是讓老百姓和政府腐敗人員欺負的嗎?我好後悔不該做好人幫大隊。大隊既然還不了錢就補償那間庫房吧。請領導費心調查此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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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臺鎮人民政府已委派專人與您聯系,並就您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目前您所反映的問題已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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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辦公室
【民生詞典】軍人傷殘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