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人是2007年外地來津工作的,2007年已在天津落戶。由於我愛人是獨生女,還是單親家庭,只有母親一人在外地,現已退休在家,想把我岳母的戶口遷入本市一起生活。但是諮詢公安局戶籍部門,說必須子女在津工作滿10年纔可以遷入母親戶口。不知道公安部門制定此政策的依據是什麼???隨著我岳母年紀越來越大,難道想投靠唯一女兒也不可以嗎??是不是應該在制定政策時多考慮一下具體情況呢???戶口的問題解決不了,直接影響老人看病,退休金,難道老人生病也必須一個人在外地嗎??人人都有父母,希望公安局制定政策也要多想想?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8月23日
【民生詞典】投父母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