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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長好:
2010年11月全市報紙刊“殘疾人將免費乘坐市內公交”去年51《天津市殘疾人保障條例》正式實施 第32條明確寫道“殘疾人持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但3年來針對困難殘疾人免費公交政策毫無進展(去年51推行殘疾警察免費乘坐地鐵除外)還只停留在上世紀對視殘人員免費乘坐公交的老政策 全國31個省會直轄市自治區 眾多二線三線甚至四線小城市(無錫石家莊蘭州葫蘆島等)全部實現對殘疾人免費公交和地鐵全免(重殘)或半價政策,唯獨天津例外 別的城市都是政策推出前幾月發布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地鐵等惠民信息 如北京2011年底發布信息 轉年3月實施落地
我家情況 一家三口 兩個重殘 一個多殘(兩名肢體殘)三個人四個門特(癌癥偏癱)我是癌癥III期多次復發致偏癱致殘並長期按周領取美施康定強效嗎啡,母親去年3次住院(2次腦梗一次眼部不明腫物開刀)診斷冠心病,極高危高血壓,缺血性腦血管病,眩暈等需長期服藥;父親21年前腦梗高血壓至今癱瘓在床也長期服藥,自我2008年5月開刀本人確診癌癥以來我家平均2天半都要去次醫院 公交車費可觀,本人下崗失業癌癥且早期放化療時無任何醫保至今欠親戚近20萬債務,單憑幾百元的低保連吃飯都不夠但不得不定時取藥維持生命,公交費用傷不起。請立即出臺落實肢體殘疾、低保、門特、且定期取藥的困難群體,哪怕限次公交卡也行,滿足以上四個條件的65歲以下殘疾人全市絕不會超過萬名,而且限次公交卡財政足以負擔,請領導酌情批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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