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證
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人及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凡符合《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精神等殘疾人均應發給殘疾人證。由中國殘聯統一制發,套印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章。地方殘聯負責具體發放和管理。
怎麼辦
政策依據
天津市殘聯關於調整本市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具體規定的通知
申請條件
申領人應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含集體戶口)
具有申請相應殘疾類別《殘疾人證》的殘疾特征
所需要件
申領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4張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鄉鎮殘聯辦理申請手續;
由委托代理人代為申領《殘疾人證》的,除提供申領人相關資料外,還應出具由申領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
由監護人代為申領《殘疾人證》的,除提供申領人相關資料外,監護人需出具《天津市辦理<殘疾人證>監護人登記表》
收費標准
免費
辦理指南
1.申領人持身份證、戶口本。4張2寸照片到戶口所在街鄉鎮提出申請。
2.街鄉鎮殘聯對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審核,並指導申請人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審核無誤後,根據申領人申請的殘疾類別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指導申領人到相關殘疾評定醫院進行殘疾評定。
3.申領人將在殘疾評定醫院評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交回街鄉鎮殘聯,街鄉鎮殘聯根據評定醫院的評定結果進行初審。
4.對符合殘疾標准的,指導申請人填寫《天津市殘疾人基本狀況登記表》,並於將申領人相關信息錄入到殘疾人證管理系統,網上提交區縣殘聯進行審核。
5.區縣殘聯審核人員對街鄉鎮殘聯網上提交的初審材料進行審核工作。
6.區縣殘聯分管理事長對區縣殘聯工作人員審核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復審,符合標准的,予以批准打印殘疾人證,並加蓋公章和鋼印。
7.街鄉鎮殘聯將《殘疾人證》發放給申領人。
殘疾類別
視力殘疾
聽力殘疾
言語殘疾
智力殘疾
精神殘疾
肢體殘疾
綜合殘疾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殘聯 天津市各區縣殘聯
地址
和平區殘聯:和平區榮業大街101號(022-23872008)   [查詢更多網點]
相關政策
制發殘疾人證不得向殘疾人收費
由於我國殘疾人生活水平低且短期內難以改善,國家指定制發殘疾人證不向殘疾人收費。財政部、國家計委聯合下發的《關於批准收取殘疾人證工本費的通知》(財綜字〔1997〕131號)中明確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及以下各級殘聯向殘疾人發放殘疾人證時一律不得收取工本費。』財政部《關於制發殘疾人證經費負擔問題的通知》(財社字〔1997〕164號)進一步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向中殘聯領取殘疾人證繳納的工本費(每證0?55元)由省級財政負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以及以下各級殘聯向殘疾人核發殘疾人證時,一律不得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