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是一名剛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已經拿到了學位證與畢業證。
我應聘了一家國企,他們說可以簽正式勞動合同。
但應屆畢業生都要“實習一年”纔能定崗定酬(“實習”的概念好像只針對在校學生而言的吧?),前半年只發基本工資,後半年纔發補助,一年後定崗纔能最終確定。
請問這一年算“見習期”嗎?據我所知,碩士研究生是不是沒有“見習期”一說?
其他進入國企的同學都沒這麼長時間的“實習”期,只是約定3~6個月試用期後,直接轉正定級。
事關個人權益,希望盡快收到您的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應按原規定執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3日
【民生詞典】見習人員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