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教育部、總政治部聯合下發通知《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頒布實施。根據市教委2013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相關要求,幼兒園招生原則上優先招收本轄區常住戶籍幼兒。公辦幼兒園招生時,對烈士子女入園應優先錄取;對臺灣同胞子女入園應視為天津居民子女同等對待;對現役軍人子女入園按照國家和天津有關政策執行。
對現役軍人子女上幼兒園園按照國家和天津有關政策執行,請問執行什麼政策啊?我丈夫是軍, 孩子享受什麼政策,具體怎麼弄,河東區教育局回復說他們部門不清楚具體程序,請政府哪個部門幫解釋一下應該走什麼程序,我們應該怎麼做,讓我軍人孩子享受政策,順利入園。
尊敬的張逸涵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教育局調查處理。經區教育局調查,對現役軍人子女入園問題,我區在2013年度幼兒園招生工作中明確提出,要落實市教委有關“對現役軍人子女人員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執行”的政策,穩妥做好現役軍人子女入園工作。凡在我區內有入園需求的現役軍人子女均到河東區人民武裝部備案,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要求,提供有關材料和入園申請。區教育局不面向個人辦理有關入園事宜。同時,區教育局表示將電話與您聯系,解釋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4月27日
【民生詞典】軍人傷殘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