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5年遭遇拆遷,2013年置換單位產權公產小獨單一套,因為要付全款,先是借錢,想著買賣完成後再提取公積金可以還部分借款,拿到房本後結果到公積金處一問,公產房不能提取公積金,想問一下,買公產房不能貸款也就行了,難道還不讓用自己公積金賬戶中攢下的錢,買公產私產的目的不都是為了生存,為了有地方住嗎,私產哪有便宜的房子,公產相比便宜些,公產不讓用公積金買不也等於逼著人們買私產,不也促成了房價上漲嗎?與國家政策相悖啊!一邊欠錢,一邊自己的錢不讓用,壓力山大,想不明白。
尊敬的網友:
您好,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第二十四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本項所說的“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居住其內且對該房屋擁有所有權的住房,也就是說所購、建、大修住房的產權歸職工所有,如果居住的房屋是承租的住房或只擁有使用權的住房等,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由於您購買的為公有住房的使用權,不擁有所有權,按照目前政策規定,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3-4-22
【民生詞典】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