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接到塘沽公安局就我提出的《原天津知青退休後能否回津購房、落戶、養老》問題的電話答復,我本人非常感動,僅先致以謝意。我兒子今天已將“知青退休返津落戶”需准備的材料及程序傳給了我,現就有關個人具體情況再諮詢如下:1、關於來津人員單位證明。我的退休工作單位在呼和浩特,原單位現已倒閉多年,我是1987年因工傷退休,退休後隨愛人的工作調動遷入河北秦皇島市落戶至今,但退休金已轉入呼和浩特社保。我要返津落戶是否還需要回呼和浩特找有關單位開具證明,若我直接在我現在居住街道或我愛人的單位開具證明是否可以?2、結婚證問題。我與我愛人74年結婚已近40年,期間因多次搬家結婚證已遺失,我要辦理返津落戶是否需要再補領一份結婚證?再次討擾順致歉意。(附上次諮詢碼:0526221903)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7月3日
【民生詞典】知青返津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