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房管局的同志你好:
我是一個殘疾人,現在享受著低保和公租房的保障政策,但是畢竟由於自己殘疾,無法工作,僅靠女兒的補貼生活過的非常艱辛,我聽聞低保戶又是殘疾人可以申請廉租房,或者是可以把現在的公租房以廉租房的價格租給我們,便去諮詢,被告知一個人無法申請。我女兒只是根據離婚協議歸她母親,但是她戶口一直在我這啊,而且我一個殘疾人,怎麼離的開女兒的照顧,女兒實際上是和我住在一起的,街道的人員並不考察我的實際情況便認定我不夠資格,這樣合理嗎?
再者說了,一個人難道就不能申請廉租房了嗎?難道有實際困難街道都不去解決嗎?事實上一個殘疾人有什麼工作能力,還不是要靠著國家的政策的保障與支持?一個殘疾人沒有收入僅靠低保的支持,再加上公租房的租房費用,煤水電的開銷,生活已經非常窘迫。如果能考慮到我的實際情況,將我現在住的公租房以廉租房價格租給我,將讓我的生活情況大有改善,也讓我這樣的殘疾人不必煩惱。
劉金波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12日
【民生詞典】申請配租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