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你們好。作為社會地層的弱勢群體,投訴無門只好在此發發牢騷。3月13日我到通莎客運站准備乘坐天津到四惠的長途客車,我攜帶了兩件行李由於體積和重量超標管理人員要求付費,金額30元。當我准備付費,並且索要發票時,管理人員聲稱沒有發票,如果要發票必須將已經裝好的行李自行拿到托運處托運,否則不行。我只好把行李拿到托運部,交了60元錢,自己又把行李放到車上,且托運部門也不給正式發票。
作為地層的弱勢群體,我實在沒有辦法理解,行李超標不走正常手續,且不給正規發票。希望領導能夠重視,給我一個滿意的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3月18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接到留言後我們非常重視,立即責成河東運管所進行了調查。經通莎客運站負責人與您電話聯系核實,收取的行李費是合理收費,並已做出解釋。此外,相關運管部門已要求通莎客運站增強服務意識,消除旅客誤會,進一步做好旅客運輸服務工作。
2013年6月18日
【民生詞典】客運經營許可